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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闻】钒钛股份: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4-20 21:32:37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3-31


(相关资料图)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周四)14:4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2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3,596,766,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811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549,929,2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

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 意 5,142,786,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20,6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 意 5,142,726,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860,6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 意 5,142,738,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872,2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 意 5,143,77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12,9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 意 5,143,757,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891,5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2022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 意 5,142,726,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860,6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调整协议金额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

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 617,507,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99%;

反对 3,596,3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9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164,1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2023 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

   同 意 5,143,828,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61,9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

     《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同 意 5,143,951,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2,085,2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5,143,839,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73,5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023-2025 年)

                                 》

   同 意 5,143,784,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1,917,9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但润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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