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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两家公司被发现实施了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合计被罚没逾3亿元。据了解,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在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间达成并实施了关于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此外,远大医药还滥用了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要求制剂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包括低价销售注射液、返利以及按其要求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等。据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这次罚款金额合计约3.2亿元。远大医药是远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集制药科技、核药抗肿瘤诊疗及心脑血管精准介入诊疗科技、生物科技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型国际化医药企业。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隶属于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是一家现代化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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